為貫徹落實國家最新政策要求,推動虛擬電廠規范化、常態化、規?;?、市場化發展,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甘肅省虛擬電廠建設與運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進行了全面修訂,并于2025年11月12日正式印發,現將修訂情況解讀如下:
一、修訂政策依據
2025年3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虛擬電廠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5〕357號)從國家層面明確虛擬電廠的定義和定位,提出積極推動虛擬電廠因地制宜發展要求和工作機制,并要求省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虛擬電廠發展方案、建設運行管理規范等政策文件。
二、主要修訂內容
(一)結束方案試行?!对囆蟹桨浮吩囆幸荒陙?,國家層面已出臺指導意見,為保持政策銜接,本次方案修訂結束試行,同步刪除原文中相關內容。
(二)增加建設目標。新增虛擬電廠建設量化目標:到2027年,全省虛擬電廠調節能力達到25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調節能力達到70萬千瓦以上,虛擬電廠成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重要支撐。
(三)完善基本概念與功能定位。將虛擬電廠明確定義為基于電力系統架構,運用現代信息通信、系統集成控制等技術,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儲能等各類分散資源,作為新型經營主體協同參與電力系統優化和電力市場交易的電力運行組織模式。新增虛擬電廠在增強電力保供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完善電力市場體系方面的重要作用,明確其可提供調峰、調頻、備用等多種調節服務,組織負荷資源開展需求響應,聚合分散資源參與市場交易。
(四)優化建設接入流程。將建設接入階段需提交的“擬聚合發、用電戶代理協議”調整為“擬聚合發、用電戶清單”,明確正式代理協議在獲取交易資格后簽訂,更符合實際操作流程。
(五)健全市場運營機制。細化交易注冊要求:明確虛擬電廠運營商應與電網企業簽訂負荷確認協議或并網調度協議,接入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或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擴大交易參與范圍:將"電源型"虛擬電廠參與范圍從僅限輔助服務和需求響應市場,擴大至電能量市場,在市場交易中視同發電主體進行統一管理,實現各類虛擬電廠公平參與市場交易。規范代理關系:明確原則上同一經營主體在同一合同周期內僅可與一家資源聚合商經營主體(售電公司、虛擬電廠(含負荷聚合商))確立服務關系,簡化調節性市場代理關系綁定的時間限制。更新履約保障憑證要求:明確履約保障憑證收取按照國家政策及本省最新規則執行,與甘肅省現行有效規定銜接。
(六)提升技術規范要求。強化技術要求:要求虛擬電廠根據參與業務的技術要求、電力市場建設進程及運行管理需要接入相應系統,響應電網調節指令,并明確提出虛擬電廠宜實現對聚合資源的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技術要求。降低準入門檻:將虛擬電廠參與市場初期的調節容量門檻從10兆瓦下調至5兆瓦,擴大市場主體參與范圍。